自己辞职与公司辞退的区别

我是2009年的9月下旬进的公司,试用期3个月,工资1200元/月,12月签的合同,工资1400元/月+0.5%提成。交五险。合同只有一份保留在公司,合同上签的是1000元/月。合同没有盖公章。但是现在房地产行业是淡季,所以公司想让我走,我是做文秘的。老是变相的赶人,老是罚钱和骂人。什么事都怪你。我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假如我自己辞职是不是很不合算,要怎么做才能让公司辞退我。我能得到怎么样的赔偿。

1.因个人原因自己主动辞职,该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2.公司辞退:要根据具体情形区分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补偿或赔偿。

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依据第四十条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若是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的,那么属于违法辞退,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

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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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4
1.因个人原因自己主动辞职,该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2.公司辞退:要根据具体情形区分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补偿或赔偿。
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依据第四十条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若是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的,那么属于违法辞退,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20-05-05
1.因个人原因自己主动辞职,该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2.公司辞退:要根据具体情形区分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补偿或赔偿。
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9-06-20
主动提出辞职,除不会得到经济补偿,公司辞退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每服务满一年发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满六个月,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年计算,发放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在服务期间受过工伤,且经地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无论公司辞退,还是本人主动辞职,都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针对的是没有违反纪律的员工,如果像你所说的员工有违反纪律的,详细你最好咨询下当地劳动部门
第4个回答  2010-01-12
自己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如果公司辞退你,可以拿到2个月工资的赔偿。不好好做事,请病假事假多点,顶撞下领导就差不多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