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包括储蓄卡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储蓄卡的钱无缘无故被转走了,遇到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储蓄卡被盗刷了。要是发生上述事情,请立即拨打电话报警,让警察来帮您处理,及时挽回损失。一、储蓄卡被盗刷属于信用卡诈骗吗储蓄卡被盗刷不属于信用卡诈骗,储蓄卡不准备透支消费的功能,不属于信用卡范畴,当然也不是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对象。银行卡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两种,前者除具有转帐结算、现金存取和消费的功能外,还具有透支功能,即持卡人可以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后者与前者相比主要不同之处,就是不具备透支功能,持卡人必须按规定先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然后在备用金额度内进行转帐结算、存取现金或消费。显然储蓄卡不需要信用卡范畴,所以不具备透支消费功能。二、储蓄卡被盗刷立案标准是什么储蓄卡被盗刷立案标准: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0至5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三、储蓄卡被盗刷如何定罪量刑储蓄卡如果是被盗窃使用的,涉嫌盗窃罪,盗窃罪数额较大可以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刷他人储蓄卡就是属于犯罪,但是对于此行为要如何定罪量刑会结合盗刷的金额来进行判定,但不管是什么罪名都会按具体条款来进行处罚,在处理的时候是结合具体的原因进行处罚的,从而保障违法者得到该有的处罚。

法律客观:

一、储蓄卡属于信用卡诈骗吗根据《全国人大常委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的解释》:《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故在信用卡诈骗中,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应采扩大解释,包括银行卡、借记卡(即储蓄卡)等在内。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本透支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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