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新还旧是否构成骗取贷款罪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如果提交的贷款资料都是假的,才会涉嫌骗贷。借新还旧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其行为本身并不会直接被认定为犯罪,而是在,借新还旧的过程中,通过不同的客观行为所表现的主观意图来判断。在考虑单位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反之则构成骗取贷款罪。借新还旧是指借款人在尚未清偿完所欠银行的已到期贷款的情况下又与该银行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用新贷款全部或部分偿还旧贷款的做法。骗取贷款罪的设立本意是为了保护银行贷款资金的安全, 防范贷款风险, 而不是要惩罚一切不合规范的贷款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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