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接访日的规定

如题所述

县委书记、县长信访接待日为每月15日,如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接访采取县委书记、县长轮流接待的方式进行;当月接访领导因出差、开会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时,由县信访局会同县委办或县政府办提前衔接安排其他领导接访,并负责安排具体人员做好信访接待的各项协调工作。对接待时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核实并限期办理、结案。
老百姓向县委书记求助,可以尝试打电话或者写信的方式。一般通过这种方式,政府有关部门会解决群众的求助。此外,现在许多县都施行了领导干部接访日,就是说领导干部每个月都要安排一个工作日接待人民群众的来访,并且那一天谁接待,政府网站有公示,你可以在书记接待日直接向领导反应问题。采取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依次轮流接待的办法进行。原定领导因开会、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访时,由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另行协调其他领导接访。
接访中突出表现的是以下几个方面:
1、接访程序无法形成证据化、标准化,争议不断。
2、重要部门及领导接访一对多,时间安排上缺乏沟通,百姓难以理解。
3、百姓信访成本高,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法律依据
《信访条例》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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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15
县委书记、县长信访接待日为每月15日,如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