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法律援助的背景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背景起源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十五”计划纲要将“建立法律援助体系”确定为“十五”社会发展目标,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和“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公益活动的开展,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新的拓展和突破。
在当前的中国,仍然还有一批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这也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通过向这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法律援助制度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观念增强的结果。用法律的手段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诉讼难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二)特征
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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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1
《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和“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公益活动的开展,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新的拓展和突破。

在当前的中国,仍然还有一批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这也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通过向这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法律援助制度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观念增强的结果。用法律的手段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诉讼难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二)特征

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第2个回答  2021-02-21
近日,司法部发布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行业标准——《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规范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适用范围是什么?律师在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应注意哪些要求?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释。

记者:规范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立足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满意度,对法律援助案件各环节严格规范,努力为受援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但从整体上看,法律援助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尚在起步阶段,仅浙江、上海、山东编制了法律援助服务的地方标准,缺乏适用全国的行业性服务标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机制亟待完善。为此,司法部开展广泛调研,出台了这个行业标准。

记者: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规范适用于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以及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对提供刑事法律援助服务的其他机构及其人员进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记者: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应注意哪些要求?

答:一是充分会见。承办律师应及时会见受援人,且确保每个诉讼阶段至少会见受援人一次。二是有效辩护。承办律师应当参加庭审,发表辩护意见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三是及时报告。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遇有可能导致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时,应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承办律师遇到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时,应向律师事务所报告,提请集体讨论研究辩护意见,并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承办情况。四是遵规守纪。承办律师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钱物或者利用承办案件的便利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应接受法律援助机构和受援人监督。

记者:规范对律师承办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提出服务标准,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关注哪些规定?

答:一是全面了解情况。应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耐心听取其陈述或者辩解,通过调查,全面了解其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为辩护提供依据。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对于检察机关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的案件,承办律师应向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成年家属解释清楚该项决定的法律意义,并告知其应遵守的法律义务及其责任。三是保障基本人权。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于语言表达方式明显不适合本案未成年被告人智力发育程度或心理状态,或者存在诱供、训斥、讽刺或者威胁等情形的,承办律师应及时提请审判长予以制止。四是保护个人隐私。承办律师发现相关办案人员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违法披露未成年被告人的姓名、住所、照片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身份的其他资料,公开或者传播案卷材料,应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要求纠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2-21
从法律援助工作者来谈一谈这个问题。
法律援助好不好?群众是非常欢迎的,特别是在我这边的贵州山区,大多数群众还处 于没有办法完全解决生存问题的状态,年轻人几乎都是在外打工,可以说法律援助案件中最困难的也是比较多的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案等这一类涉及农民工的案件。
三年时间办理27件工伤赔偿案件,每一个当事人都是非常善良而朴实的农民,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的当事人,每年会把家里的鸡蛋、水果等特产送给我,当然也有一些当事人会十分相信你,有什么问题都会咨询,可以说,法律援助让打开了一扇窗户,看到了传统社会的百态。
法律援助经费的制约
法律援助经费来源于三方面,中央专项经费,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大部分经费都是给发达地区占有,西部地区基本上没多少,而西部地区法律援助需求量大,地方财政无力给予财力支持,中央每年拨给的经费,就连办案支出都远远不够。以我县30万人,一年的经费包括中央专项经费、政府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三项构成,不到20万元。
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
法律援助补贴不是按照你办理案件的实际花费来计算,而是根据案件性质,这就导致那些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和金钱的案件,谁接谁头疼,基本是没人愿意办的。比如去年,有两起在广东、浙江的工伤赔偿案件,我去了当事人的家看过之后,你根本想象不出他们的生活环境,为此,我跟几个律师筹钱接了这两个案件,一个月的时间,还倒贴了三千,你说这谁愿意去。去年,一年办了一百多件法援案件,还不到两万元,要不是因为法援中心分配有任务,很多律师根本就不愿意办。
第4个回答  2021-02-21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十五”计划纲要将“建立法律援助体系”确定为“十五”社会发展目标,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和“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公益活动的开展,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新的拓展和突破。
在当前的中国,仍然还有一批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这也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通过向这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法律援助制度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观念增强的结果。用法律的手段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诉讼难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