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09-12-29
中国的政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结果,是各民主党派及全国人民共同作出的正确的历史选择,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政党制度。它既不同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不同于一些国家的一党制,而是根据中国实际作出的创造,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同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既是我国的政党制度,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绝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最终还是要搞一党制。实际上,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是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亲密战友。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同各阶层各党派团结抗日,探索建立的“三三制”政权,就包含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雏形。1949年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立时,我们党就明确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后来又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新中国如“大厦将建,独木难支”,不能光靠一个党派,需要多党派齐心努力,共建大厦。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又多次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党的十二大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作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团结协作的基本方针。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以后历次宪法修正案都予以重申。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了60年。60年来,这一制度在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这一政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
这一制度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这一制度有利于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执政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