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长期空置,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如题所述

房子长期空置,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入住,也没有装修,不具备入住的条件下,就可以跟物业申请减免,可以少交10%到30%的物业费。而申请减免时,也是有基本规则的,要求是六个月以上房子没入住才可以申请,并且还要出示书面证明。另外,老房不在减免物业费的范畴内,只有新房才有资格申请。
物业减免物业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物业服务不到位,如果物业出现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减免物业费。因为业主和物业是有签订相关合同的,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双方应尽的义务或者责任,有一方违约,则可提起诉讼。前提是业主一定要掌握证据,可以证明物业确实出现了服务问题;
2、房子空置一年物业费可减免,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房子在交付以后仍然空置一年以上,在空置期间所收取的物业费,应进行适当的减免。至于减免的具体费用,需要业主和物业进行协商;
3、安置房中低收入家庭可免交物业费,在安置房小区中,低收入家庭可以享受物业费全额免交,其他收入低于是人均收入一半以下的住户,也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减免政策。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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