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人死了有没有赔偿

如题所述

肯定没有。新农合解决的是因疾病引起的医药费用,不管身故,也就是没有寿险保障。
凡是保障性保险,都不存在赔偿。因为保障性保险在投保缴费时,是保障他的医疗,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保的是生活、医疗。他并不保命,更不保意外死亡。只有凭派出所死亡证明,可以退还他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根据缴费年限给予一定丧亡补助。
社保不对意外死亡进行赔偿,只有工伤保险赔偿。社保只能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身故,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是得不到社保补偿的。
农村医保没有丧葬费。从新农合的全名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看出只有医疗 不包括死亡。死亡待遇的话 社保中的工伤保险有相关规定。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基本养老保险是归还所交但是还没领完的养老金加上丧葬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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