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的房屋性质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具体又分三个细类:直管产、自管产、军产。直管产又分中央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和拨用产。第二种: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三种: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第四种: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五种:股份制企业房产,指股份制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第六种:港、澳、台胞房产。具体又分为合资产、合作产和独资产。
第七种:涉外房产,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投资建造合伙购买的房产,又分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企产和外产。
第八种:其他产。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产,都归在这一类。具体有四种:其他产、代管产、宗教产和社团产。
房产证的作用:
房产证的作用是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这种权利只有在权利人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进行了产权登记,并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书之后才正式生效,受国家法律保护。
还可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的实质是房地产产权的有价转移。房地产的市场行为是建立在明晰的产权基础之上的,无论是房地产的买卖、交换、租赁和抵押,或者是现代经济发展产生的资产重组、招商引资等都要求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和合法的产权证书作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