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复印病历如何办理

如题所述

复制病历的具体步骤:

一、申请:申请人向院方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申请,应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

二、 审核申请并提供复制:受理申请后,医院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的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同志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保管的部门或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限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三、核实盖章:在复印病历的首页及重要的病理内容上直接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加盖骑缝章。

扩展资料: 

病历复制内容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病历复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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