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的吗

如题所述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彩礼纠纷。

若是双方已经结婚并且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也没有导致生活困难的,一般不需要返还彩礼。

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供您参考:

---------彩礼纠纷---------

■对于您的彩礼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彩礼纠纷涉及“大额礼金或贵重首饰等”方面,法院一般情况下的判决如下:

1、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给付金额较大的礼金、戒指手镯等贵重首饰品等,需要根据双方的其他情况来推断返还礼金的数额。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彩礼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共同生活中女方有生育子女?

2、共同生活中女方有过流产、堕胎等情形?

3、男方为女方承担各种费用?

▪举例来说: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共同生活,且彩礼有用于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彩礼应减除共同生活的费用返还,数额标准来自法院判决。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共同生活,且共同生活中女方有生育子女,彩礼一般不予以返还。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未共同生活,在女方有欺诈、胁迫行为的情况下,彩礼应返还,数额标准来自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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