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等级中的甲乙丙丁戊怎么判别?

如题所述

关于消防等级判别方法如下:

一、甲类 

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二、乙类

1、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 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三、丙类

1、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四、丁类 

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五、戊类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扩展资料

火灾隐患的特征

消防工作中出现的火灾隐患是指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导致火灾的可能性或在火灾时产生一定的危害后果。

1.隐蔽性。隐患是潜藏的祸患,它具有隐蔽、藏匿、潜伏的特点,是一时不可明见的灾祸。它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范围、一定的条件下,显现出好似静止、不变的状态,往往使一些人一时看不清楚、意识不到、感觉不出它的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客观条件的成熟,逐渐使隐患形成灾害。

2.危险性。隐患是事故的先兆,而事故则是隐患存在和发展的必然结果。许多火灾隐患难以彻底消除,恶性火灾随时都会发生,无数血的教训都反复证明了这一点。

3.突发性。任何事物都存在量变到质变,渐变到突变的过程。隐患也不例外,它集小变而为大变,集小患而为大患。

4.随意性。俗话说:“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来自瞬间麻痹。”有的隐患的产生和造成祸害,都直接取决于人的消防意识的淡薄和消防知识的缺乏,消防意识的淡薄和责任心的缺乏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必然引发日常工作中的随意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甲类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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