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分会成立流程

如题所述

一、筹备阶段
  1、成立筹备组
  由发起人(3人以上)组成筹备组。
  2、确定协会名称、办公地点
  协会名称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办公地点要在该辖区内,相对固定。
  3、动员会员、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
  会员条件:①拥护本协会章程;②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③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④热心从事于本类产品的生产、营销、科研等服务的科技工作者、营销大户、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⑤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知识。具有专业文化知识的可优先入会;⑥具有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的工作意识。
  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筹备组审查后在申请表上作出批示。协会成立后发给会员证。
  4、撰写协会章程、报告
  章程要按范本拟定。
  5、起草第一次会员大会有关讲话稿
  筹备工作报告、当选会长讲话材料。
  6、确定协会成立时间
  7、准备印章、牌子、会议室等
  二、申请成立
  向区科协书面申请成立协会。
  (一)协会成立的相关条件
  1、协会名称规范、科学,并无相同名称,符合有关规定;
  2、有会员7人以上;
  3、有规范的《协会章程》,协会宗旨、工作地址、工作活动范围明确。
  (二)报送材料
  1、《协会章程》;
  2、书面申请。
  区科协批准成立后即为正式成立,就可召开会员大会。
  三、召开会员大会(成立大会)
  (一)举行会员大会
  会议由筹备组主持。
  1、筹备组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
  2、宣读区科协批准协会成立的决定。
  3、宣读《协会章程》。
  4、表决通过《章程》。
  5、筹备领导组宣读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
  以筹备组的名誉向大会提名推荐候选人,并作必要的推荐说明。
  6、表决选举理事(常务理事)。
  7、宣布理事(常务理事)选举结果。
  (二)举行一届一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1、由筹备组提名、理事会(常务理事)通过会议主持人。
  2、主持人提名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初步候选人。
  注:协会领导称“会长”,学会、研究协会领导称“理事长”。
  3、通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三)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
  由筹备组主持。
  1、以理事会的名誉向大会公布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正式候选人,并作候选人情况介绍。
  2、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宣布选举结果
  4、授牌、授印
  (四)举行一届二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由会长主持。
  会议任务是:确定内设机构、人员分工,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工作人员等。
  (五)继续举行大会
  1、当选会长讲话(就职发言、提出工作计划)。
  2、区、乡相关领导讲话。
  四、向区民政局申请登记注册
  (一)登记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二)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区科协)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五、向区、乡科协报送材料
  (一)协会成立时报送的材料(包括软盘
  1、协会名称(内设机构名称)、成立时间、办公地址
  2、《协会章程》
  3、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4、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Email、邮政编码
  (二)平时材料
  一般每年要向区、乡科协报送二次以上书面材料(包括软盘)
  1、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领导、会员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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