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提取新政无需办新卡已有银行卡也可提取吗

如题所述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处处长顾峰介绍,《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于2006年3月开始实施。为落实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对账凭证的相关要求,管理中心发放了《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开始与银行合作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可凭此卡提取住房公积金。

但随着业务和技术的不断发展,联名卡已经无法满足公积金缴存人多样化的需求,部分职工要求使用自己的任意一张银行卡提取住房公积金,而不是重新制作。

为此,管理中心通过系统升级流程,优化推出“公积金卡”便民服务。

顾峰介绍,自2021年1月起,出票人可使用本人在京11家合作银行发行的任意一张一类银行卡作为“公积金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每个缴存职工可以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卡,每家银行限购一张卡。

如何添加「公积金卡」?

职工可向管理中心或发卡银行申请补缴加公积金卡。

通过管理中心申请添加“公积金卡”的流程分为两种:一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申请人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卡维护】,选择公积金卡“银行名称”,输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添加成功。

二是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或受委托银行代理柜台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通过发卡行申请添加公积金卡,以后需要删除、变更等维护操作,仍需通过发卡行。

公积金卡一次性提取和约定提取怎么用?

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时,提取人在网上或柜台办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可选择任意一张已添加的“公积金卡”作为提取归集卡。提取批准后,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存入“公积金卡”账户。

在办理约定支取业务时,如果是新登记的约定支取,支取人可以向柜台申请使用任意一张“公积金卡”办理约定支取业务,即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间隔期内,将支取款项转入指定的“公积金卡”账户。

有协议提取和变更集卡的,有协议提取的,也可以通过变更协议的方式提取集卡,将任意添加的“公积金卡”作为协议提取集卡。

变更约定支取卡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使用【约定支取账户变更】功能,变更归集卡。二是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或受委托银行柜台办理。第三,通过开证行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发卡行在新增公积金卡的同时申请变更约定支取卡。约定支取卡变更成功后,支取款项将按照原约定的支取日期和约定的支取周期打入付款人指定的“公积金卡”账户。

相关问答: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2022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一、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二、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需要写一份提取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3、申请人应当填写一份支取申请书。此外,还需要准备一份首套房的首付款收据以及一份购房合同。如为二套房,还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凭证等。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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