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除婚姻关系

如题所述

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后请求“离婚”的,不按离婚处理。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个幸福的婚姻,可是现实总是很打脸,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生出各式各样的磨难来打磨夫妇两的感情。

你会发现但凡经历过考验的夫妇他们过得很幸福,孩子也听话,也时常成了别人眼里的模范夫妻,也有一些夫妻关系经不起雕琢,最后两人无奈离婚了,只有孩子一个人默默承受着一切。话又说回来不健康的家庭关系如果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那就好好的选择和平分手,离开以后不要疏忽对孩子的关心和爱。这样的选择虽然让孩子心里有了伤疤,但好过于维系一段不健康的关系对孩子心灵的冲击吧!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离婚问题,诉讼离婚还有自己的离婚程序和条件,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对这些常见的离婚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详细介绍。众所周知,一个人的高矮与遗传因素、营养状况、骨骼发育和激素多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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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1-02
您好,我国目前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仅适用于领取结婚证的婚姻,主要包括三个环节:①递交离婚申请材料及材料审核;②待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③申请发给离婚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函〔2023〕34号)自2023年5月12日起2年,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如果您是在上述省份,可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2、诉讼离婚,事实婚姻和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均适用,当事人可根据己身情况和法律规定,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的婚姻关系可以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解除。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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