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传唤可以不去吗

如题所述

派出所传唤必须去,如果不去的话,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上级批准,是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的。传唤的时间限制如下:1、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2、对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且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3、应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传唤询问的时间一般是十二小时,若是案情复杂,或者是特别重大的案情,也可以延长传唤的时间,但是最长的传唤时间是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在传唤涉案人员之后,有可能会直接拘留对方。

传唤的特性包括:

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2、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需要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传唤;

3、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4、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5、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传唤的注意事项:

1、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3、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4、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5、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6、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7、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8、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9、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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