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失业登记在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失业证办理流程:
1、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工作人员审核申办者提交的资料;
3、审核通过,则受理申请;审核未通过,则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4、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后,送往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
5、(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后,汇总上报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6、(区县)就业管理机构复审认定后,对审核合格的盖章,同时录入全省街道社区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并报市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
7、通知申办人到申办处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综上所述,失业证一般在户口所在的街道或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在办理失业证之前,要准备好办理失业证所需的各项材料,然后去按流程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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