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元月无锡政府新出台了失地农民已经交纳了养老金的可以再交纳32400元以获得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2006年我母亲已经交纳了养老金,现在已经拿了快两年的退休金,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09年11份交了120元。我现在犹豫要不要补交32400元的医疗保险。合不合算呢?请大伙帮我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