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具有立法权吗?

如题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没有立法权。
立法权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 国务院可以立行政法规,教育部可以立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出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是法律的监督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另国务院则是指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和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前两者都没有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而国家立法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制定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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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02
没有。
“立法权”中的“法”指的是“法律”。立法权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 国务院可以立行政法规,教育部可以立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出台司法解释。
第2个回答  2022-03-02
最高人民法院没有立法权。立法权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具有和法律相同的效力,实务中有立法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