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三次未 签订劳动合同 的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1、 劳动合同法 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 工资 。 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 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 解除劳动关系 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 申请劳动仲裁 。 二、 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法 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 试用期 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 经济补偿金 。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的规定约束,因此在实际的生活中,具体的问题发生,处理的过程就会较为麻烦,所以需要自己进行进一步的了解,除此以外,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一定的 证据 支持,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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