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离婚公安机关证明的婚姻关系有效吗

结婚证丢了,但现在户口不在原登记地,现登记地也不办理证明关系,请问公安局的证明有效吗

应该可以,如果你的户口和丈夫的户口在一个本上,公安局会出具,但是,如果,不在,恐怕就不能出具了。把户口迁回原登记地或,让现在的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此户口由何地前来证明,拿着证明到原户籍地领结婚证机关查询,出具证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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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8
离婚证丢失不影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第2个回答  20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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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0-03-01
可能不行吧,公安机关又不管婚姻,应该是民政部门吧。不过你可以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