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0天,派出所直接把案件交予检察院
1、如果检察院同意立案,那是不是就要走上律师辩护阶段了?是不是开庭什么的?这时候家属或者朋友可不可以旁听?
2、如果检察院认为不够立案,派出所是不是还可以用其他方法继续拘留人?比如什么证据不足,继续拘留,搜集证据之类的?那要拘留到什么时候?
我朋友和他的朋友是A,一共5人,被打的人和他朋友是B,他们那边3人。现在是B先起诉,鼻梁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同时A里面也有人受伤,脑积水,他们并不知道当时A里面有人受伤。我朋友当时是出国以后在上海逗留了2天,顺道去看看他的朋友,一起吃了饭,晚上双方车子发生擦挂,下车后互相打了起来,当时交警判定的是对方的全责,事情出了以后,当时110已经解决完毕,就回北京了,谁知2个月后就被刑拘了。
上海派出所是以寻衅滋事刑拘的。
首先,如果你关心的是律师介入问题,应该说律师是随时可以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的。而且越早越好。不需要等到检察院已经批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开庭时当然可以旁听。另外,如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公安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继续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法律规定和我的辩护经验,你朋友的情况属于涉嫌寻衅滋事罪。
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法定刑在五年以下。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和辩护。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