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号的长期医嘱最早几点核对

如题所述

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

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

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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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查对制度包括哪些
(一)医嘱查对制度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药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中、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2、备药前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药瓶、针剂有无裂痕。

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品,给药前应询问有去过敏史。

使用毒麻、精神性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固血块和溶血,血瓶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卡上供血姓名、血型、血瓶号与血瓶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查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型号及血量。

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以备必要时检查。

血袋等物品交血库集中处理。

(四)供应室查对制度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发器械包时,查 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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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04
医嘱查对制度主要有以下四条:

1、医嘱需医生下达护士核对后方可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2、一般情况下,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应即刻据实补记;

3、指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内执行。医嘱执行后执行人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4、医嘱需班班核对,每周总查对两次。

医嘱就是医生根据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对病人在饮食、用药、化验等方面的指示。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和备用医嘱三类。

医嘱查对制度
为护理的核心制度之一,目的是为了杜绝护士执行医师的治疗、用药错误。

具体如下: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

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

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