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12-04
医嘱查对制度主要有以下四条:
1、医嘱需医生下达护士核对后方可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2、一般情况下,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应即刻据实补记;
3、指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内执行。医嘱执行后执行人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4、医嘱需班班核对,每周总查对两次。
医嘱就是医生根据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对病人在饮食、用药、化验等方面的指示。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和备用医嘱三类。
医嘱查对制度
为护理的核心制度之一,目的是为了杜绝护士执行医师的治疗、用药错误。
具体如下: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
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
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