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唐白居易的古诗

如题所述

草唐白居易的古诗如下: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翻译如下:

长长的原上草是多么茂盛,每年秋冬枯黄春来草色浓。无情的野火只能烧掉干叶,春风吹来大地又是绿茸茸。野草野花蔓延着淹没古道,艳阳下草地尽头是你征程。我又一次送走知心的好友,茂密的青草代表我的深情。

赏析介绍:

此诗作于贞元三年(787),作者时年十六。诗是应考的习作。按科场考试规矩,凡指定、限定的诗题,题目前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相类,须缴清题意,起承转合要分明,对仗要精工,全篇要空灵浑成,方称得体。束缚如此之严,故此体向少佳作。

据载,作者这年始自江南入京,谒名士顾况时投献的诗文中即有此作。起初,顾况看着这年轻士子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虽是拿居易的名字打趣,却也有言外之意,说京城不好混饭吃。

及读至“野火烧不尽”二句,不禁大为嗟赏,道:“道得个语,居亦易矣。”并广为延誉。(见唐张固《幽闲鼓吹》)可见此诗在当时就为人称道。

白居易介绍:

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生于郑州新郑(今属河南),祖籍太原(今属山西),唐代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少年时经历藩镇战乱,立志苦读。唐贞元十六年,进士及第。

802年,与元稹同时考中“书判拔萃科”,授秘书省校书郎。后又罢校书郎试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及第,授盩庢县(今西安周至县)尉。历任进士考官、集贤校理,授翰林学士等职,在任期间,除草拟诏书外,经常上书论事,积极参政,直陈时弊。

815年,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被认为是越职言事,遭诽谤贬为江州司马。822年,出为杭州刺史,后又做过短期的苏州刺史。

827年,拜秘书监,次年转刑部侍郎。晚期的白居易在洛阳度过了生命的最后阶段,于846年8月去世,赠尚书右仆射,白居易是唐代最高产的诗人之一,其诗歌题材广泛,语言平易通俗,富有情味,现存有3000首。

代表作《琵琶行》《长恨歌》等经典作品得到了广泛传播和流传,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白居易在政治领域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任职期间,表现出了卓越才干和良好的治国思想,为唐朝政治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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