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3月14日国务院国发〔1981〕36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请问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是指不能居住一夜或者休息半个白天还是不能居住一夜加上半个白天?
另外具体的“一夜”要多久有明确的规定么?
福建有没有关于探亲假的特殊规定?
请给予指教,谢谢!
我单位属于参公事业单位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扩展资料: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理解:
一、不能以公休假日接续法定节假日能保证团聚,来阻抗职工“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主张。
二、不能以年休假期能保证团聚,来非议因“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而申请探亲假的合理性。
三、单位不能以略微延长公休假日期间方式实现某次团聚达到一夜和半个白天,来主张有关职工“能(已)在公休假日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