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底进的一家服装公司,职位是导购员。每周休息一天,无底薪,提成3.5%。平时盘点、搞陈列都是搞到晚上三四点钟才下班,而且无任何加班费,元旦三天都没休息。听说是因为10月份员工工资发高了,后来就听说要降低提成点,12月10号正式通知降到2.3%。于是就不想继续在这家公司干下去(前段时间签了合同),今天交辞职信给店长,店长说1月份过后就不收辞职信,要3月份后才收(她说通知下来了的,但问其它人,都不知道),要不然就自动离职,12月份的工资就不发,降了提成点后,12月工资就少得可怜了,但是他们这种做法让人很气愤,太过份了。所以我想问下各位,对于他们这种做法我该怎么办?有些什么途径可以争取到自己应得的?麻烦各位帮帮忙,急求回答,麻烦回答尽可能详细点,谢谢了!
不是12月10通知降点到2.3%,是1月份才正式通知从12月10号降低提成点,也就相当于提前就降低了提成点,而员工都还不知道,直到元旦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