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亭的结婚习俗

各位帮忙细说一下,从 一开始的定亲到见面礼聘礼然后到结婚,越细越好
谢谢了。。
还有就是现在有没有“三金”这个说法?谢谢啦各位。

山亭区是枣庄市市辖区之一,在枣庄市东北部,东与临沂市的苍山县、平邑县接壤,南与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为邻,西与滕州市毗连,北与济宁市的邹城相接

婚姻

1986年后,旧时的一些婚嫁习俗有所抬头。进入20世纪90年代,城乡高聘礼、高陪嫁、大操大办之风渐盛,给一些家庭在经济上造成很大负担。许多青年婚配不再强调学历和出身,而经济收入和职业成为男女婚配的重要条件。离异和丧偶再婚大都能得到亲属的理解和支持,老年人再婚也逐步被社会认可,新观念和新时尚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
一、提亲
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介绍人熟悉男女双方情况,主动为其撮合,或受一方委托为其提亲。此种方式先由介绍人与其本人或到男女双方家中介绍情况,双方认为条件合适时,再安排双方见面(这叫“小见面”)。如双方无异议,男方备礼品由介绍人陪同前往女方家做客(这叫“大见面”),其目的是让女方家人相看。女方家人看中后,择日去男方相家。相家时一般由亲属陪同,只要无异议大都在男方家吃饭。此后,介绍人联络双方择日“订新”。二是男女双方自由恋爱,为求名正言顺,托一熟人作介绍人,此种提亲只是形式上而已。20世纪90年代,男女青年活动范围扩大,彼此与外乡人接触多,经商户个体户增多,给男女青年提供自由恋爱的场所和条件。自由爱恋一两年后就登记结婚。媒人已无用武之地。三是由大众专媒、婚姻介绍所承担提亲职能。经介绍人提亲的男女首次见面后则自行约会,对对方品性、家庭、职业、兴趣爱好作深入了解。父母包办婚姻的旧习基本消失。
二、打听
打听也叫“巴聆”。女方打听男方重于男方打听女方,女方家庭调查,了解男方家庭的“过相”,即日子过的怎样,为人处事怎样,男子长相怎样等。男方“巴聆”,只是女方长相、作风等。“巴聆”从媒人提亲后开始进行。“巴聆”方法多种多样,特别对男方家庭不了解的一定调查清楚。“巴聆”在保密情况下进行,调查了解男方邻居、同事、亲朋,特别是本村女子出嫁到该村的。为此男方家庭在此期间表现为特别好,他们预计女方要去“巴聆”谁,事行打个招呼,希望能“言好事”,“别攘刺”。他们深知“一句坏话破红门”厉害。“巴聆”大都附带进行,极个别的采取“私访”这种特殊方式进行。
三、和年命
在男女提亲过程中,其中还要看属相和不和。此项迷信活动,到20世纪80年代逐渐减少,绝大多数男女双方不再计较对方属相,但此风未能根绝。
四、定亲
男女交往一段时间,认为满意即可定亲。定亲有书面和口头两种方式。书面定亲即将家中长辈和辈分、姓名、年龄等写在红纸上,名“贴”。部分地区另纸写儿女姓名、年龄、属相以及“年瘐相符,属命相生,愿结秦晋之好”之类文字,名“柬”。然后由介绍人转交双方,男方要给女方礼金,农村多采用此方式。口头定亲即男女双方(包括家长、儿女、直系亲属等)约定时间聚会(会亲),以交谈方式定下。地点一般选在男方,由男方设宴款待,并给女方见面礼。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定亲礼金逐年增长。20世纪80年代500~1000元,90年代2000~6000元,少数条件优越者增长到9000~10000元,个别定亲礼金达1001元,寓意“万里挑一”,女方往往退还一部分以示客气。部分城镇男女定亲,男方除给礼金外,还要购置“三金”,即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
五、娶亲
娶亲前男女双方先商议结婚时间、彩礼多少、嫁娶议程、接送方式等,称“议婚”。议婚由双方家长、子女直接出面交换意见,有时须介绍人从中协调。达成共识后,男方要付给女方一笔彩礼,办理登记手续。女方置办嫁妆,男方则要装饰洞房,摆放家具(若女子陪送家具,也有提前送到的),床(炕)铺一新,门口贴对联。娶亲时,一般由男方去接,女方嫁前多由姑嫂操持摆盒、装柜、交待婚仪事项、传授新婚之道。届时,新娘身穿嫁衣、外罩凤冠霞帔、头顶蒙脸红子,呜咽上车出门,放鞭炮,送至村外。20世纪80年代初,坐马车或骑自行车。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乘拖拉机或农用车。20世纪90年代,多用小轿车。新娘由娘家人陪送,嫁妆同时送到。下车时放鞭炮、奏鼓乐欢迎。新婚、新郎步入院中,司仪主持婚礼仪式。之后,新娘入洞房,围观者随即涌入,名曰“闹洞房”。是日,男方大摆宴席招待女方客人与贺喜亲友,城镇宴客多在酒店。结婚之日,常伴有迷信色彩的事,主要有:新娘不下订;娶亲途中如遇丧事,可将预先准备好的酒杯打碎,以求“破解”;轿车进村时转东不转西、转南不转北;忌损坏洞房物件;晚上洞房内禁止熄灯,新郎新娘忌亲手关六等。20世纪90年代中期,政府倡导移风易俗,组织集体婚礼,既热闹又节俭,还有的青年男女选择旅游结婚。青年男女拍婚纱照、结婚录像已在城乡普及。
特殊婚姻
一、女娶男
旧俗谓之“倒插门”。为贫困所迫,无力婚娶的男子方走此路。政府提倡女娶男,并从住房、生育、升学、招工等予以照顾。婚姻由青年人自己作主,婚礼如常,子女随母姓。改姓改名,老人故后,归留可自主商定。
二、娃娃媒
男女幼童时期,父母即予议婚,下启为其订下婚姻。日后,节日庆幸,双方相互往来,女以婚后称呼男方亲人,男方违约,听任女方咒骂吵闹;女方弃约,退赔彩礼了事。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山区人民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婚姻愈来愈少。
三、换亲
多发生在农村贫困家庭,男子年龄大,或丑陋有缺陷,或无力支付彩礼,则由家长包办,双方以妹换妻,亦有三方转新。此俗虽有所禁,但未根绝,故逼亲、抗婚事件仍有出现。
四、男女私奔
多为本村近邻男女自由恋爱,一旦遭家庭干涉,缓和无望,男女结伴逃往他乡,或藏匿亲友家中,成亲后请人向两家说和,方能回归故居,谢罪认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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