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产业是促进少数民族区域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民族文化产业与少数民族乡村旅游业都是民族产业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由于全面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全面发展。
当前对民族文化产业与少数民族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这是促进两者共同发展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所在。但是,这两者的协同发展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缺乏必要的支持和引导、缺乏相关企业的积极参与、品牌效应还不明显、人才支撑作用还不强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限制了民族文化产业与少数民族乡村旅游的协同发展,也影响着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和文化旅游的发展,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民族文化产业与少数民族乡村旅游协同发展的能力。
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民族文化产业迅速崛起并成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而少数民族乡村旅游也逐渐成为振兴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因此实现民族文化产业与少数民族乡村旅游的协同发展可以有效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可以全面提升文化旅游资源的经济效益,为其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同时也实现社会发展的全面进步。
扩展资料
不管是民族文化产业还是少数民族乡村旅游,其在发展过程中都需要有相应的企业作为载体,而两者之间的协同发展更是离不开相关企业的积极参与。当前,在民族文化产业与少数民族乡村旅游协同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企业参与度不高、作用发挥不完全等问题。
主要是因为民族文化产业与少数民族乡村旅游的开发需要较长的周期,其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较高,因此很多企业不愿意参与到是少数民族乡村旅游和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同时,由于行业内现有企业的数量相对有限,而缺乏行之有效的合作竞争机制,使得现有企业纷纷采取各种措施提升行业门槛,使得其他企业难以顺利进入到这一领域。
另外,企业在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和少数民族乡村旅游协同发展方面的合作能力有限,难以实现规模经济效应,降低了两者协同发展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