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辉,男,1901年生,山西省平陆县郭原村沟西人。山西早期信仰马列主义者。1919年考入山西省太原一中上学后,便接触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党员高君宇同志,在高君宇同志的指导下,于1922年在太原组建山西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年赴北京世界语学院学习。1926年被党派遣到黄浦武汉军校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参加著名的北伐战争。1928年至1929年被党派回山西宣传共产主义思想。1930年被党派遣打入国民党内做特情工作,此间为中央根据地获取与密送军用地图,军事情报,国民党内秘密文件等多起,挽救了数千名共产党人和先进人士的生命。三次被闫锡山和国民党关进监狱,从未变节。在国民党内的合法身份是上校军官。1950年在广西南宁贸易干校工作,1951年回平陆一中工作。1958年被平陆县委,平陆法院以历史反革命杀人罪判处15年徒刑。服刑期间,得到中央的程子华,彭真,王世英,张稼夫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深切关顾,并致信与亲赴平陆,要给以甄别平反。但未能如愿。1960年因病保外就医。文革中又二次进监牢,在酷刑拷打下,不写不说老战友的假材料,于1972年4月12日被迫害致死。1976年后,在中央工作的这些老同志多次致信最高法院,山西省委,省高级法院,运城地委及中级法院,又涵告平陆县委及平陆法院给李文辉甄别平反。1981年7月16日运城中级法院判决,对李文辉不追究刑事责任。1983年10月15日运城中级法院判决,对李文辉宣告无罪。中共平陆县委1984年的66号文件决定,恢复李文辉同志的党籍和公职,按在职人员病故对待。至此,李文辉同志沉冤27年的冤案,得以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