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辖市

中国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设立时程
1948年7月28日,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前身)决定石家庄、阳泉设为直辖市。
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称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中心,另有11个直辖市(天津、上海、南京、西安、重庆、广州、武汉(汉口)、沈阳、鞍山、抚顺、本溪)。
1949年11月,天津设为直辖市。
1950年11月,旅大行署区设为旅大市(直辖市),由东北大行政区代管。
1952年11月15日,南京直辖市与江苏省合并,设立为省会。
1953年7月,哈尔滨设为直辖市。
1953年9月,长春设为直辖市。
1954年6月,重庆、广州、沈阳、长春、哈尔滨、西安、武汉、旅大、鞍山、抚顺、本溪直辖市皆降格为省辖市。
1954年7月,重庆直辖市与四川省合并,随后成为中国第一个计划单列市。
1958年2月,天津直辖市降格为河北省辖市,河北省行政中心由保定迁往天津。
1966年5月,河北省行政中心迁回保定。
1967年1月2日,天津从河北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1997年6月18日,重庆从四川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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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