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的时间没办领养证,孩子现在十九岁了,能办领养证吗?如果能办都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应该可以办,那就是你要把领养孩子的证人以及相关的证明拿到手,再去社区出示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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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1
1992年4月1日《收养法》施行后北京市公民私自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登记之日该弃婴(儿)已超过14周岁的,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领取《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经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确认,街、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并出具《子女情况证明》,发现地的公安派出所对捡拾人进行询问并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并以父母子女相称的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在市级以上报纸公告查找弃婴和儿童的生父母后,向区县公安机关出具收养事实证明(公告期为60日,公告费由收养人缴纳)。收养人持上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落户手续。你可以参照这个去办理!
第2个回答  2019-10-01
你孩子都19岁了肯定办不了,领养孩子必须去民政局申请,同时你也要符合领养条件才可以。
第3个回答  2019-10-01
十九岁,还用得着办领养证吗?身份都落实了。没必要办了。
第4个回答  2019-10-01
区民政局问一下,再有就是孩子有户口吗?也要问下派出所,尽量提供当时留下来的证据来证明这个事儿,具体的政策变化很大婚姻法都修订好几次了,建议去相关部门问询比较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