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保寿险离职一年半左右了,当时所有手续都办完了,可至今保险公司还没有给办理离职,押金也未退,我的信息还可以查到挂在保险公司,中间也联系过保险公司但均无果,有什么办法吗?
就职前要交押金?交保证金?——都是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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