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让抽签选择鉴定机构被告不去可以吗

法院让抽签选择鉴定机构被告不去可以吗

法院让抽签选择鉴定机构,被告不去可以。如果被告不去,说明双方无法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就由法院指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案件专业问题,需要经鉴定才能够做出结论的,经当事人申请,摇号确定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是经当地高院确定并公示的机构,摇号由高院负责进行),当事人双方可以不到现场。
法律分析
司法鉴定这一程序,是在诉讼活动中司法鉴定机构对于案件的专业性和科学性问题进行鉴别的活动,在实际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七条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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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7
法院让抽签选择鉴定机构被告不去可以。
选择鉴定机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1、工作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在选择程序中的权利、义务;
2、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提供《名册》中的相关鉴定机构情况,当事人阅读资料后协商选择双方认可的专业机构,并告知鉴定承办人;
3、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方式选择鉴定机构。协商一致的,依双方当事人共同意见确定鉴定机构;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鉴定机构;
4、一方当事人要求采用指定方式选择(或摇号方式选择),而另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的,按一方当事人的要求进行选择鉴定机构;
5、重新鉴定的案件,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选择鉴定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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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1-03
法院让抽签选择鉴定机构,被告不去可以。
如果被告不去,说明双方无法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就由法院指定了。
说实话,绝大多数是协商不好的,因为任何一方都向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鉴定机构,但另一方一定会反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1-03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案件专业问题,需要经鉴定才能够做出结论的,经当事人申请,摇号确定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是经当地高院确定并公示的机构,摇号由高院负责进行),当事人双方可以不到现场。
第4个回答  2018-01-03
可以不去,法院会抽号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