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盛时期约1316万平方公里。
1760年,平定准噶尔汗国的清朝疆域达到极盛,东北与俄罗斯帝国分界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与外兴安岭,这条疆线直到鄂霍次克海与库页岛;
正北与沙俄分界萨彦岭、沙毕纳依岭、恰克图与额尔古纳河;西北与哈萨克汗国等西北藩属国分界萨彦岭、斋桑泊、阿拉湖、伊塞克湖、巴尔喀什湖至帕米尔高原;
西南与印度莫卧儿帝国、尼泊尔、不丹等国分界喜马拉雅山至野人山;正南大致上与现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分界相近,包含南坎、江心坡及缅甸北部等地;
东与日本、琉球分界日本海与东海,与朝鲜王朝沿图们江、鸭绿江分界;清朝还领有台湾、澎湖、海南及南海的南海诸岛(时称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极盛时期总面积可达1316万平方公里,至晚清1908年缩水至1135万平方公里。
扩展资料:
清朝晚期割地条约:
一、《中俄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又称《中俄续增条约》,是俄罗斯帝国和清朝于1860年(咸丰十年)11月14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共15条,主要内容有:
1、中俄东段边界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为界,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划归俄罗斯。原住这一地区的大清国人,仍准留住。
2、中俄两国未经划定之西部疆界,今后应顺山岭的走向、大河的流向以及大清国现有常驻卡伦路线而行,即从沙宾达巴哈界牌起,经斋桑湖、特穆尔图淖尔至浩罕一线为界。
3、俄罗斯在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设领事官,“遇有大小案件,领事官与地方官各办各国之人,不可彼此妄拿、存留、查治”。
4、东北新定边界地区准许两国之人随便贸易。
俄罗斯把《瑷珲条约》规定为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4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强行割占,使中国彻底失去了东北地区对日本海的出海口。
同时《中俄北京条约》的签订,又为俄罗斯进一步割占中国西部领土制造了“条约依据”。
十九世纪下半叶,俄罗斯与中国签订的多个边界条约,都是不平等条约,割去了中国14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相当于今天两个法国与一个波兰面积的总和。这个条约极大地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
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又称《塔城议定书》,是1864年10月7日(同治三年9月7日)沙皇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割占中国西北地区领土(今称外西北)的不平等条约。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共10条,主要内容有:
1、重新规定从沙宾达巴哈起至浩罕边界为止的中俄西段边界,新界以西原属中国的土地划归俄国。
2、划界后,新边界线附近居民,“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
3、换约后满240天,两国立界大臣会同,“按照议定界址,建立界牌鄂博”,并拟定国界记文,互换为凭。
4、立界后,位于新界俄国一侧的原有中国卡伦,应于一个月内迁往中国一侧。塔尔巴哈台所属巴克图卡外民庄五处,限10年内内迁。
沙俄由此割占中国西北部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今斋桑泊)南北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此地区现归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及俄罗斯的阿尔泰共和国、图瓦共和国所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俄北京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清朝统一全国后的疆域是:北起蒙古唐努乌梁海地区及西伯利亚,南至南海,包括“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即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南海岛礁),西南达西藏的达旺地区、云南省的南坎、江心坡地区及缅甸北部,西尽咸海与葱岭地区,包括今新疆以及中亚巴尔喀什湖,东北抵外兴安岭,包括库页岛,东南包括台湾、澎湖群岛。极盛时总面积达1300万平方公里。
除此之外,许多周边国家都成为清朝的藩属国,在盛清之时的藩属有:东边的李氏朝鲜、琉球,中南半岛有安南、南掌(老挝)、暹罗(泰国)、缅甸,西南有廓尔喀(尼泊尔)、哲孟雄(锡金)、不丹,中亚和西亚有浩罕、哈萨克、布鲁特、布哈尔、山克、爱乌罕(阿富汗)以及南洋的兰芳共和国等。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