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11-19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续订合同时,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应该签订。
也就是说,在第3次签合同时,只要员工要求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按你公司的情况,是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公司违反法规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员工2倍工资。
你的情况按照法律是无法规避的,除非员工自愿签《固定期限合同》。
其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终身合同》,员工一样可以1个月之后离职;如果违反公司规章一样可以处罚甚至解雇。
公司如果一定想规避,只能每次合同年限签长一些。比如最常见的3年合同、5年合同、10年合同。
如果签订5年合同,第3次签订合同时,该员工已为公司服务10年,相信都是知根知底的人。跟这样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也会比较放心了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