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后开发商跑了 房产证没办怎么办

如题所述

买了房子开发商跑了,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则应尽量与其他业主一起,获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2、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

3、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

4、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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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交房后开发商跑了, 房产证没办可以这样操作:

 

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1、  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2.  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

  

    按照规定,若房企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会造成破产企业对购房人债务履行事实不能的情况。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开发商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愈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该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同时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依据以上规定,如果开发商有可能将房产证办下来且购房者也不愿意解除合同,则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金融机构计收愈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期限自合同约定的办证日期最后一日起计算至实际办好房产证之日止。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6-05
如没到工商注销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