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SAP 如何设定相同的物料编码在不同的销售机构下对应不同的税分类 这个是怎么修改配置?

目前我们的系统里这个税是集团级的,每次一有不同的就得新建物料号,很不方便使用。

这里我个人有些不明白,什么叫税是集团级的,基本的配置里面,FTXP本身就是全局性质的,这个与集团还是下属没有关系,只和你所在地或者国家的计税方式有关。如果您母公司是海外机构,那么照理说您这边应该是独立的公司代码,只要在FTXP里面增加适用于本地的税码并分配给税分类就可以了。
决定订单税率的其实是销售组织主数据上的税类别+订单上的分类,税类别由售达方所在地决定,也可以在订单上直接修改,在订单出具发票凭证的税负国家里面改就可以了。

如果我假设您这边都是CN的公司,只不过地区不同税负不同,这个在应用层面上基本是不太可能的:如果是地区性的税项优惠,建议是不在订单层面体现或者体现在折扣上。因为即便这里可以实现,FICO那边的税务主管做帐就麻烦了。
理论层面上可以自定义一个税类别,然后把您所在的销售组织的税类别都改成这个的,再新定义一组税码和税分类。
不过我个人不太建议这么做。追问

您好,方便留一个您的QQ吗,或者您加我一下,5375415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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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1-27
1、在MM01创建或者MM02维护物料主数据中请维护销售视图(sales org.1)中的税收数据(Tax data),在里面维护对应的国家(country)、条件类型(Tax category)、税分类(Tax cla.)。不同的销售机构可以选择不同的国家,条件类型和税分类。
2、在VK11中维护对应条件类型的主数据,比如对应的国家,税分类的税率是多少都可以自己定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