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后,未足额出资的原股东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

我父亲和朋友发起开办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实收资本1600万,我父亲占股10%,分五年缴清。公司成立后半年,我父亲将其名下全部股份转移给了朋友,签订了股份转移合同,作为公司管理人员留在公司。现在公司申请破产,朋友外逃,清算组以我父亲为发起人为由起诉我父亲,向我父亲追偿公司注册资本10%也即是800万的债务,并且拒付17万的工资,这有依据么?或者有什么免除或减少责任的方法么,我父亲兢兢业业,真的很冤,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多我家真是灭顶之灾!求高人指点

1、你父亲在转让股份之前,应当缴纳的注册资本,属于股东对公司的债务。
2、你父亲转让股份后,则不需要再对转让后的注册资本进行补充,当然,前提是在股份转让协议中明确了,注册资本未缴清的事实,并且未缴清部分由受让方继续缴清,否则,受转让方有充分理由进行抗辩。
3、你父亲如果已经在协议中明确了未缴清的事实并且由对方继续缴清,但是没有办理股份转让登记,那么,不得对抗对三人,第三人依然可以向你父亲追偿,你父亲在支付后,享有新的债权,可以再向第三人追偿。
4、你父亲如果转让协议清楚、股份变更有登记,那么对方是无法起诉你父亲的,立案一般都立不上,但是对方是清算组,又找到了你父亲,且不说转让协议是否完备,变更登记基本就是没变更,否则对方不会找到你父亲。

工资是你父亲应当获得的权利,但是如果在对方起诉并胜诉后,工资部分可以作为你父亲偿付债务的一部分,再给你父亲的可能当然是没有的,但是在对方胜诉前,工资部分,你父亲有索取或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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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1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在其未出资部分内承担责任。你父亲的股权转让后,一般来说不再承担责任。例外情况是股权转让协议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追问

如果股权转让事宜是直接规定在公司章程里的,这样的转让有效么。

追答

还有这样规定的啊?

如果确如你所说,应该也有效。最好你把章程发来看看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17
要综合考虑以下几点:
1、股权转让是否办了工商登记?如果没有办理不能对抗第三人。
2、股权转让的约定,是按第一期出资转让的,还是按公司注册资本10%转让的?追问

第2条哪一条对我方有利?

追答

股权转让是按第一期作价转的,那么只要当时你们实际履行了第一期的出资义务,对于后续出资一般是由受让方负责缴纳。但前提是办了工商股东变更登记。你自己对照看是否满足这些条件。

追问

谢谢!

追答

不客气。

追问

刚问了我父亲,转让时没收他一分钱,是免费赠与的(因为我父亲第一期实际也是朋友缴的款),这个怎么算?

追答

第一期你父亲实际出资了没有?什么时间转的,2013年开始某些地方工商局已经不允许低于注册资本转让股权了。是怎么转的,要看当时股权转让协议是怎么约定的,不是实际是否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你说的情况不可能,如果是零转让价款,受让方要交税的。

追问

恩,公司章程上写着第一期是160万在07年的时候缴纳的,我让我爸去找当时转让的合同原件了,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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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1-21
分期交纳出资,在自己的出资尚未缴足的情形下,将股权转让的,通常应由受让方履行继续缴足出资的责任,与原股东无关。
股权转让后应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如果没有办理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在没有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形下,清算组有权向您父亲追偿尚未缴足的出资。
拒付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能和是否是公司的股东相关联。工资在破产清算中,属于优先清偿的序列。追问

谢谢!如果股权转让事宜是直接规定在公司章程里的,这样的转让有效么。

追答

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