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马上辞职走人,老板不放怎么办?

我和公司签订了1年的合同,现在想辞职,并且已经找好了一份新的工作。但是老板不同意我的辞职申请。还要一直让我干活,我只能消极怠工。但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我也不想这样不负责人,到底该怎么办才能尽快离职呢?
为什么讨厌呢?你是老板?

我现在有1千元的押金在这里,证件没有什么!

我的建议是正面的找老板谈,告诉他你是一定要走的,但是为了对公司负责,可以留职一个星期,培养交接你这个岗位的新人,请他理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5-11-19
没办法,给老板做思想工作吧。
其实一般老板也不会把你怎样,慎重考虑老板是怎样的人,硬来也不是不可以。可能老板压了你重要的证件等。那你只有先设法要回不能补办的证件。比如英语等级证书你可以借口说考研或考公务员等,身份证要不回就算了可补办嘛。
我有个哥哥曾也是一个“跳槽”狂,每跳一次就可以学好多东西,年轻就是资本嘛……
第2个回答  2005-11-19
如果你想辞职,要提前一段时间跟老板打招呼,让老板找人来接替你的工作,要不突然提出,说明你对公司太不负责任,要是你做到了,老板还不让你走,你就把你的前途是他给不到的说给他听,让他自己没事想想,真走的那一天,他也不会说你什么了。
第3个回答  2005-11-24
你和我三月份的情况一样,我当从打上辞职报告有两个月才离开公司,不过不是他们批准的,是我强行走的,有几天的工资没领,押金也没要,后来听说他们发工资了,我又回去了,他们说不给我说要告他们,结果扣了一共我两百块钱,我也同意了,我给你说现在政府还是很替弱势群体说话的,你是正当辞职,他们不批,你只有这样了,你又不是卖给他们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5-11-19
近期我们参加了新劳动法的培训学习,根据我学习的劳动法,被雇佣者与公司签定了合同后如需要离开该公司,只需要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申请,老板同意不同意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只要你的申请提交,再干一个月就可以走人了,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而如果老板要辞退你的话必须给你三个月的工资补偿,如果你觉得我说的不可靠,可以去劳动局近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