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录取分数线:502分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学院在部分专业中按需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并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4、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我校投放招生计划省份的相关专业招考方式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未开展专业校考工作的省份和专业:考生只需参加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合格成绩;
2、开展了专业校考工作、且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未举办省级统考的专业:考生可直接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校考,并取得校考专业合格成绩;
3、开展了专业校考工作、且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举办了省级统考的专业:考生须参加并通过省级统考后方可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校考,最终取得校考专业合格成绩;
4、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内容将在我校官网和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