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入职好几个月,到现在没签过劳动合同,每月到发工资的时间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据以在这上班很久的老员工说,从来没按时发过工资.而且员工离职难,规定的是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批了才生效.不然就算自动离职,没有工资,但很多人的都不批,最后都闹僵不要工资的愤愤离去.我想请问,怎么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应该怎么做,现在是拿工资难,辞职更难.既然没有签定合同,那他们所规定的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也生效么? 请专业一些律师的给予我们帮助吧.私人老板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如果我们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谢谢帮助!!请帮忙还我们这些打工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