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在樱花西苑买的房子,说是10月底交房,首付已经付过了,合同也签了,但是到现在还没有交房,去问说是银行贷款没下来不给交,我想问下开发商这样算违约不?是不是要支付业主违约金啊?合同10月31交房 但是到12月底还没交房 别人的都按合同赔款了 我的贷款3个月了还办不下来 银行说早审批过了 开发商现在以贷款没下来为理由 不赔偿逾期交房的赔偿款 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