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挂失房产证啊?

我和前夫离婚后一直未办户主过户,并且他也不肯过户,协议上写的是房子归我和孩子.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把房产证偷偷拿出去给人做抵押还债,我想知道我自己能把户主过户过来吗?是不是一定要经过他的同意?

房产证可以挂失。

房产证挂失后重新办理的流程:

1、 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 房管局办理 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 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6-09-24
房产证借给他人贷款,就意味着你的房产作为他人贷款的担保抵押,在贷款人还清贷款前,你尚未结束你的保证责任,是拿不回房产证的。在这种情况下,你试图用“挂失补办”的形式取得你的证件是不可能的,因为房管处有抵押记录,不可能给你办理,即使办理了,也是违法和无效的。
在抵押期间一般不能过户,即使过户了也要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3-10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4)地籍图(原件二份);
    (5)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

第3个回答  202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