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
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作为观念形态的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是同“仁”分不开的。
在封建时代,礼维持社会、政治秩序,巩固等级制度,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和权利义务的规范和准则。礼既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渊源之一,也是古代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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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的四个原则
1、“尊重”原则:要求在各种类型的人际交往活动中,以相互尊重为前提,要尊重对方,不损害对方利益,同时又要保持自尊。
2、“遵守”原则:遵守社会公德,遵时守信,真诚友善,谦虚随和。
3、“适度”原则:现代礼仪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一定要把握适度性,不同场合、不同对象,应始终不卑不亢,落落大方,把握好一定的分寸。
4、“自律”原则:交流双方在要求对方尊重自己之前,首先应当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礼仪规范要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