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主要根据
唐明皇和杨贵妃的故事传说,
白居易的本意是要“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所以,诗的前一部分对君主的耽色误国和贵妃的专宠有所讽刺。但是,一方面由于作者对明皇的看法存在着矛盾,毕竟这个历史人物既是
安史之乱的制造者又是“五十年太平天子”和悲剧的承担者,所以在描述杨、李爱情悲剧本身时,又抱着同情态度,用了许多动人的情节和语言把这场悲剧写得缠绵悱恻,使得诗歌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历史原貌,成为一篇以咏叹李、杨爱情为主,充满感伤情调的“风情”诗了。这就出现了双重主题彼此纠缠的现象。既有讽刺,又有同情。诗的客观效果是同情远远地超过了讽刺。因而《长恨歌》留给读者的,主要不是对唐明皇和杨贵妃荒淫误国的批判,而是对刻骨铭心的爱情的深深感动。
《长恨歌》简介
《长恨歌》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一首长篇叙事诗。全诗形象地叙述了
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诗人借历史人物和传说,创造了一个回旋宛转的动人故事,并通过塑造的艺术形象,再现了现实生活的真实,感染了千百年来的读者,诗的主题是“长恨”。该诗对后世诸多文学作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
乐天,号香山居士。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六世祖北齐五兵尚书白建迁居韩城,曾祖又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
《白氏长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