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休产假的期间公司应该给我交社保吗?

如题所述

法律问题:我结婚比较晚,怀孕的时候已经属于高龄产妇,医生叮嘱我一定要多注意休息调养,我就向公司申请了休假在家休养,公司也同意了,但是告诉我在我休假的这段时间工资停发,社保也停交,公司这么做对吗? 于律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有义务缴纳社保。 田律师:需要缴纳保险。 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进入首页进行免费律师咨询,拨打律师咨询电话。 相关知识——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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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1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不因职工享受产假待遇而免除。
对题述情况,有以下解决方式:
第一, 依据《劳动法》第100条、《社会保险法》第63条、84条、86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5条、26条等规定,您可以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等规定,您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第三, 若您出现需要被保险的事由,但是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您无法享受相关保险待遇,您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参照相关保险待遇项目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未支付的,您还可以申请通过劳动仲裁及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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