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领导(包括校长、纪委)都找过了,没用。
情况是:我前年结业,学校把我们的报到证销毁了。后面我们又毕业了,学校发了毕业证,报到证发不出,说要重新去教育局办。但是到现在都办不下来。
我猜想事情是这样的:学校当初销毁报到证这个行为,违反了相关的规定,这个责任很大。如果学校去教育局办报到证,就要承担这个责任,学校不想承认,所以学校根本没去教育局办报到证。
现在我应该去找哪些部门,可能会遇到什么情况,该怎么应付,如果这个部门不管这件事,要找另外的哪些部门,等等等等……
采纳最有用的回答。
可以自行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高校毕业生报到的唯一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明,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
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它是一个从学生身份转变为国家工作者身份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毕业生毕业学校凭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办理接收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安机关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事宜;人才交流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
因此,不管毕业时找没找到工作,请毕业生一定不要忘记了开具就业报到证并妥善保管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报到证
找教育局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