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厂每月上班不存在休息,现加机械手提升我们工人的劳动力但是工资却不涨。现在全厂员工选代表去和长方协议涨工资,厂方不予采纳,后全厂员工集体罢工。现在我和我的另一名同事被厂方认定为带头人被开除,全体员工不服又找长方协议问为什么开除我们两人 先不予回答后又说其他原因(说我老是请假,我请过两个月假有请假条)说我的另一个同事(私自调机器,以提高产量)我想请问一下,我和我的同事的工资该厂该怎么跟我们结算? 我在该厂上班快两年了没签订过任何劳务合同,我的另一个同事在三年前进厂时签过一次并办有保险。该厂车间内也没有该厂规章制度,只有生产规章制度。我和我的同事如果要求赔偿,可以要求那些赔偿?
是不是应该先把我们两个当月的工资结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