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法院书记员工作

如题所述

我庭根据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的性质,于2002年6月制定了《民一庭书记员工作职责》,规定了书记员在庭前准备、庭审、案件合议、裁判文书的打印、校对、送达、宣判、报结及装订、归档工作等职责,并对上述职责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完成职责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工作职责》实施一年多来,收到了较好地效果。结合工作实际,我谈一下作按《工作职责》要求做好书记员工作的体会:

  第一,书记员的工作平凡而重要。书记员的工作既繁杂又平凡,每天重复着记录、订卷、归档等枯燥劳动。但作为审判员的办案助手,其所肩负的责任又是重要的。书记员在审判活动中帮助审判人员完成送达诉讼文书、排定开庭时间、做好庭前准备、校对法律文书、装订卷宗等工作。其中,庭前准备是书记员的主要工作内容,而此项工作内容又涉及到案件的程序问题,需要书记员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操作。

  第二,书记员的工作是审判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各种经济、民事纠纷的增多,法院的收案呈逐年上升趋势,法官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作为一名从事审判辅助服务的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承担着辅助法官、参加合议庭合议、撰写法律文书中的辅助工作,其在工作中的相对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及使审判事务性与实务性相结合的作用,使法官能够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有利于法官全面综合把握全案,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判,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近年来,我庭在收案增多的情况下不但结案率提高,且法官撰写各种调研论文、精品案例也越来越多。

  第三,只有不断的学习和完善,才能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素质。随着法院改革的深化,要求书记员工作更趋专业化、规范化,而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需要一个理论学习和审判实践逐步结合的过程,需要潜心学习审判技能并在与审判员的默契配合之中妥善运用。书记员只有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树立公正无私的执法观念,不断发挥出自己潜在的智慧和才干,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在艰苦的工作中享受快乐和收获。(民一庭 刘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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