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给女方多少钱比较合适?

我和我老婆结婚4年了,由于性格不合,从领证开始就吵架,就基本不住在一起,属于周末走婚的那种,她住在我父母买的房子里面,我工资2500,她1700,我们写有书面协议,每月我出600,她出250元,其余各自保管,她掌握这些钱用于共同生活,我基本不住她那里,因此吃喝穿都是自己从自己的工资卡中出。

现在过不下去,要离婚了,她要2万元分手费,她还说这是处女膜赔偿费,你们看这个要求如何?我和她都没有外遇,也没有其他问题,就是天天吵架,一般这种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广东胡律师:

你要是有4万的财产,那就给对方2万块,要是没有4万块的钱财,那就有多少财产就分一半给对方。

对方的要求所谓处女膜赔偿费法院不会受理,没有外遇的话,法院只会判你们俩平分你们俩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你们俩的工资总和加起来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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